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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

1. 范围
1.1 凡使用西屋电气和/或其关联公司(“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提供的本网站(“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均须遵守本使用条款。本使用条款可能被其他条款和条件(例如进行产品和服务的购买时)修改、修订或替换。一旦登录或无需登录以访问或使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即表示接受当前版本的使用条款。
1.2 如果网站的内容是针对公司或公共企业,该等公司或企业将由用户代表,并必须假设用户具有适当的知识并采取了相应的行动。

2. 服务
2.1 本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包含供浏览或下载的专门信息和软件,以及(视情况而定)相关的文档。
2.2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可在任何时间全部或部分停止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的运行。由于网络和计算机系统的特性,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对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的持续可用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注册、密码
3.1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的某些页面受密码保护。为了安全性和商业交易的安全,只有注册用户才可访问上述页面。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保留拒绝任何用户进行注册的权利。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特别保留决定将某些过去可自由访问的网站转变为需要注册访问的网站的权利。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有权在任何时间通过阻止用户数据(以下文中定义为准)而拒绝授予用户访问受密码保护区域的权利,且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没有义务说明拒绝的理由,特别是如果用户
——使用虚假数据进行注册;
——违反本使用条款或疏忽其对用户数据的谨慎义务;
——在访问或使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时违反相关法律;或
——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使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
3.2 注册时,用户应提供准确的信息,并且在该等信息随着时间推移发生变化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在线)立即更新信息。用户应确保其提供给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的电子邮件地址一直有效,并且是可以联系到用户的地址。
3.3 注册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将为用户提供一个包含了用户名和密码的访问代码(“用户数据”)。首次访问时,用户应立即将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收到的密码改为只有用户知道的密码。用户数据允许用户浏览或修改其数据或(在可适用的情况下)撤销其针对数据处理的同意。
3.4 用户应确保第三方不能获得用户数据,并应对所有在其用户数据下进行的交易或其他活动负责。每次登陆结束后,用户应退出密码保护的网站。如果用户发现第三方不当使用其用户数据,用户应在其所发现的范围内以书面形式或(视具体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立即向西屋电气(中国)工业系统告知上述情况。
3.5 在收到第3.在收到第3.4节中的通知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将拒绝利用该用户数据对受密码保护区域进行的访问。该用户只有向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申请后或重新注册后才能访问受密码保护区域。
3.6 只要删除数据不会违反相关合同关系的适当履行,用户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要求终止其注册。在这种情况下,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将尽快将不再需要的所有用户数据和所储存的可识别的用户其他个人身份信息清除。

4. 信息、软件和文档的使用权
4.1 通过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提供或发布的任何信息、软件和文档均受本使用条款的管辖,或在更新时应遵守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事先商定的相关许可条款。另行商定的许可条款(例如软件下载许可条款)应优先于本使用条款。
4.2 在商定范围内,或(如果未进行上述商议)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提供信息时所预期的目的范围内,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向用户授予一项非专有、不可转让且不可再许可的许可,允许用户使用通过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提供或发布的信息、软件和文档。
4.3 软件应以目标代码的形式免费提供。不存在要求提供源代码的权利。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下述与开源软件有关的源代码,即在转让开源软件时其许可条款优先于本使用条款且其许可条款中要求提供源代码。在上述情况下,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应提供源代码以换取支付费用。
4.4 信息、软件和文档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由用户分发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公开。除非强制性法律允许,否则用户不得修改软件或文档,也不得反汇编、逆向设计或反编译软件或分隔软件的任何部分。确有需要为保证按照本使用条款的进一步使用时,用户可以备份软件的一份副本。 
4.5 信息、软件和文档受著作权法和国际著作权条约以及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和公约的保护。用户应遵守上述法律,特别是不得修改、隐匿或清除信息和软件或文档中或其任何副本中的任何字母数字代码、标识或著作权通知。

5. 知识产权
5.1 尽管本使用条款中第4条中有特别规定,未经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更改、复印、复制、出售、出租、使用、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的信息、品牌名称和其他内容。
5.2 除本使用条款明确授予的使用权和其他权利外,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未向用户授予其他权利,也无暗示需承担被授予进一步权利的义务。特此明确排除任何和所有的专利权以及许可。
5.3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可免费将用户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上储存的任何意见或建议用于开发、改善和销售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产品。

6. 用户义务
6.1 在访问或使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时,用户不得
——伤害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或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 违反公共道德;
——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专有权利;
——上传含有病毒(所谓“木马”)的内容或任何可能会损坏数据的其他程序;
——传播、储存或上传用户未获授权的超链接或内容,特别是当该等超链接或内容违反了保密义务或非法时;
——发布广告或来路不明的电子邮件(所谓“垃圾邮件”)或发出病毒、缺陷的错误警报或传播类似资料,用户不得征集或请求参与任何抽奖、滚雪球系统、连锁信、金字塔游戏或类似的活动。
6.2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可在任何时候拒绝对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的访问,特别是当用户违反了因使用条款引起的任何义务时。

7. 超链接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可包含连接至第三方网页的超链接。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对此类网页的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会声明或认可此类网页或其内容为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所有,因为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并不能控制此类网页上的信息,也不对上述网页的内容和信息负责。用户对使用该等网页上的信息自担风险。

8. 所有权或质量方面瑕疵的责任
8.1 除非涉及蓄意不当行为或诈骗,否则对于免费公开的任何信息、软件或文档,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无需为上述信息、软件和文档在质量或所有权方面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无需在正确性、无缺陷性、无索赔性、无第三方权利、完整性或针对目的的适用性方面承担任何责任。
8.2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上的信息可能包含与个别产品的技术可能性有关且在某些情况下(如因产品的变化)可能不会公开的规格或一般描述。产品所要求的性能因此需在每次购买时经双方约定。

9. 其他责任、病毒
9.1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有关质量和所有权瑕疵的责任应按照本使用条款第8条规定确定。除非法律要求,如根据《生产责任法》或在蓄意不当行为、重大过失、人身伤害或死亡、未能满足所担保特征、对缺陷的欺诈性隐瞒或违反了基本合同义务情况下,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不承担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如果不存在蓄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在违反基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应只限于合同常见的、可预见的损害。
9.2 尽管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会尽其所能保持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免受病毒侵袭,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不能保证其网站没有病毒。出于自我保护,用户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合适的安全措施并应在下载任何信息、软件或文档时利用病毒扫描程序对其进行扫描。
9.3 第9.1款和9.2款并不意图且并未暗示任何对用户不利的举证责任更改。

10. 遵守出口管制条例
10.1 如果用户将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提供的信息、软件和文档转让至第三方,用户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内和国际(再)出口管制条例。在上述转让中,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欧盟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再)出口管制条例。
10.2 在与第三方进行上述转让之前,用户尤其应通过合适的措施而检查并保证:
——上述转让行为或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提供的信息、软件和文档有关的其他经济资源的提供行为并未违反欧盟、美利坚合众国和/或联合国实施的禁运;同时考虑到国内交易的限制和对绕行该等禁运的禁止。
——如果与军备、核技术和武器有关的用途被禁止或需要授权,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提供的信息、软件和文档并未被计划用于该等用途,但提供了所要求的授权的情况除外。
——欧盟和美利坚合众国所有列出禁止进行贸易的实体、个人和组织的受制裁方名单的规定被考虑。
10.3 如果为了使相关机构或西屋电气工业系统能够进行出口管制检查而有必要,用户应在收到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的请求后,及时向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提供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所提供信息、软件和文档的最终用户、目的地和用途有关的所有信息,并向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告知所存在的任何出口管制限制。
10.4 对于任何因用户不遵守出口管制条例引起或与之有关的索赔、诉讼程序、诉讼、罚款、损失和损害赔偿,用户应赔偿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因上述原因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补偿并确保西屋电气工业系统不会因此收到任何损害,除非上述情况并非由于用户的过错而导致。本条规定并未暗示举证责任的改变。
10.5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履行协议的义务受下述限制规定的制约,即履行义务并未被国内和国际贸易和海关规定或任何禁运或其他制裁所禁止。

11. 数据隐私保护
为了收集、使用和处理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用户可识别的个人身份信息,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应遵守与数据隐私保护有关的法律和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数据保护隐私政策,上述法律可在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上的超链接中和/或在网站www.westinghouse.com上获取。

12. 补充协议、管辖地、适用法律
12.1 任何补充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
12.2 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上各个页面均由西屋电气和/或其关联公司运行和管理。各网页遵守负责公司营业地所在国适用的法律。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并未做出任何声明,表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上的信息、软件和/或文档在该国以外的其他地方适合或可用于浏览或下载。如果用户从该国以外的其他地区访问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其需负责遵守所有适用的当地法律。若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的信息、软件和/或文档在访问的国家不合法,则西屋电气工业系统将禁止该国访问西屋电气工业系统网站。在这种情况下,当用户试图与西屋电气工业系统进行交易时,用户应联系西屋电气工业系统负责特定国家事务的代表。
12.3 本使用条款应受中国法律管辖,与本使用条款或其标的事宜有关的所有争议均应按照中国法律解决,但其中的法律冲突规则除外。1980年4月11日颁布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此不适用。